刑事自诉的案件分类范围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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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的刑事案件分类范围是告诉才处理的,或者是自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涉嫌犯罪的等等。根据我国的类范法律规定可知,被害人或者是围样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向法院提起自诉的,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刑事

一、自诉刑事自诉的类范案件分类范围是怎样的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围样轻微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自诉书面决定的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类范对于自诉案件,围样被害人有权向法院起诉。刑事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自诉,被害人的类范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二、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

律师在线提醒您,刑事自诉案件审查,被告人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三、提起刑事自诉案件应注意什么事项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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